牧師:牧師的工作是牧養信徒。範圍包括傳道、教導、關懷、輔導、管理教會事務、開拓事工及作為主要的屬靈領袖等。
師母:牧養信徒。協助牧師關懷、輔導教會成員特別是女成員的關顧。
副牧師:牧養信徒、管理及發展事工。一方面在教會事務上,力求完善教會的組織、計劃與整體結構,有助教牧專心以祈禱與傳道為職事,另一方面就聖經中的屬靈資格,執事也發揮信徒皆祭司的功能,在教會有更廣濶的服待,分擔牧養與關顧,實現其召命。
教會幹事:牧養信徒。協助推廣及安排教會會各項事工; 協助教會文書工作及檔案處理 (包括草擬往來文件、撰寫會議記錄、協調及跟進會議); 一般辦公室事務、接待及內外聯繫 (包括接待、處理電話查詢、文書處理、報價等); 需彈性處理工作,有機會於周間晚上及周末 (六、日)當值; 出席與職位相關事工、聚會及祈禱會; 執行上級交付的工作及其他指派之工作。
傳道人:負責傳講福音,教導信徒,照顧信徒心靈需要。
社區傳道人:協助傳道人聯絡服侍關顧對象協調活動安排邀請目標人群參加福音講座及活動、初步傳講福音,關心信徒,以及照顧教會的日常事務。